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開課單位使用條款

歡迎在 CIMTA 知識聯盟(以下稱「平台」)開課。申請開課並勾選同意時,即表示你(以下稱「開課單位」,包含以個人身分開課的講師)已閱讀並同意以下條款。

第 1 條 開課申請與審核

  1. 開課單位應提供真實、正確的申請資料,資料變更時應即時更新。
  2. 平台會審核開課申請,審核通過後開通開課單位頁與開課單位後台。平台得依審核結果決定是否開通,不另說明理由。
  3. 每門課程、組合包、數位商品公開販售前,都要經平台審核;審核通過不代表平台為內容背書。
  4. 開課單位對後台帳號與團隊成員的操作負責,應妥善保管帳號密碼。

第 2 條 課程內容與智慧財產權

  1. 開課單位保證上架內容(影片、文字、圖片、檔案、教材等)為自行創作或已取得合法授權,不侵害他人著作權、商標權、肖像權、隱私權或其他權利。
  2. 內容的著作權仍屬開課單位或原權利人。開課單位授權平台在服務期間內,為販售、播放、宣傳、推廣及提供學員觀看之目的,非專屬、無償地重製、公開傳輸、公開展示及剪輯片段使用。
  3. 學員已購買的課程,在課程頁公告的觀看期限內,開課單位不得以下架等方式讓已購買學員無法觀看;確有必要下架時,應事先通知平台並協助處理學員權益。
  4. 因內容侵權或違法而使平台遭第三人求償時,開課單位應負責處理並賠償平台因此所受的損失。

第 3 條 禁止事項

開課單位不得上架或從事下列行為,違反時平台得下架內容、暫停或終止服務:

  • 違法、色情、暴力、歧視、詐騙、傳銷或誇大不實的內容與宣傳。
  • 保證收入、保證獲利等無法兌現的承諾。
  • 引導學員在平台以外付款,以規避平台收款與分潤。
  • 以不正當方式(例如自買自賣、灌水評價、濫發優惠碼)影響銷售數字、評價或分潤。
  • 未經同意蒐集、使用或洩漏學員個人資料。

第 4 條 定價、收款與分潤

  1. 開課單位自行訂定售價與優惠;學員付款由平台統一收款並開立發票。
  2. 開課不收月費、年費。每筆訂單先扣除營業稅與金流手續費,依購買來源分配:開課單位專屬推廣連結帶來的學員,開課單位分得 80%;學員在平台自行找到課程或由推廣夥伴帶來者,開課單位分得 50%。推廣獎金由開課單位與平台各負擔一半。詳細規則與試算見開課單位分潤說明,以該頁公告為準。
  3. 開課單位發行的優惠券由開課單位負擔;平台的優惠券與點數由平台負擔。
  4. 平台得調整分潤比例或費率,調整前會公告,且只適用於調整生效後成立的訂單。

第 5 條 退款

  1. 學員退款依平台退費政策辦理,開課單位同意依該政策處理,不另與學員約定較不利於學員的條件。
  2. 退款時,對應的開課單位收入與推廣獎金依比例扣回;已撥款的部分從之後的收入扣回,不足扣回時開課單位應依平台通知返還。
  3. 實體課程或直播課程因開課單位取消、改期致學員無法參加,應全額退款,相關費用由開課單位負擔。

第 6 條 撥款與稅務

  1. 收入在退費保證期過後(錄播課程、組合包、數位商品為付款後 14 天,募資課程自開課起算;直播與實體課程為課程結束後)才可撥款。
  2. 每半個月結算一次,開課單位擁有者於申請期間在開課單位後台申請提領後,於撥款日匯入開課單位提供並經平台核對的帳戶。最低提領金額依平台公告。
  3. 開課單位應提供正確的收款與扣繳申報資料。依法應代扣所得稅、二代健保補充保費者,平台將代扣後撥款並辦理申報。
  4. 收款資料錯誤致撥款失敗或延誤,由開課單位自行負責。

第 7 條 推廣與宣傳

  1. 開課單位可選擇課程是否開放 CIMTA 推廣夥伴推廣,並設定推廣獎金比例(不低於平台公告的最低比例)。
  2. 平台得使用開課單位名稱、Logo、講師姓名與照片、課程資訊,在平台、社群、廣告及合作通路宣傳。

第 8 條 學員個人資料

  1. 學員個人資料由平台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與隱私權政策保管。開課單位只能在開課、上課、報到、課程服務所需的範圍內使用平台提供的學員資料,不得另作行銷或提供第三人。
  2. 開課單位不得要求學員在平台以外提供付款或個人資料。

第 9 條 暫停與終止

  1. 開課單位違反本條款、法令,或經學員大量檢舉經查屬實時,平台得視情節下架內容、暫停撥款、暫停或終止開課單位帳號。
  2. 開課單位可隨時申請停止開課;停止後已購買的學員仍依原約定享有觀看權益,尚未撥款的收入於扣除退款後依撥款規則結算。

第 10 條 責任限制

  1. 平台盡力維持服務正常運作,但對於系統維護、不可抗力、第三方服務(金流、影片平台、網路業者)異常所造成的服務中斷或延誤,不負損害賠償責任。
  2. 平台對開課單位所負的賠償責任,以該事件發生前 12 個月內平台自該開課單位取得的平台分潤總額為上限,但平台有故意或重大過失者不在此限。

第 11 條 條款修改

平台得修改本條款,修改後會在本頁公告並以站內通知或電子郵件告知;開課單位於公告後繼續使用服務,視為同意修改後的條款。

第 12 條 準據法與管轄

本條款依中華民國法律解釋與適用。因本條款發生爭議時,雙方同意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。

聯絡平台:cimta.tw@gmail.com

本條款自 2026 年 10 月 9 日起生效。